服务条款

成为www.hy-partners.com授权的合作伙伴,您需要同意遵守本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合作协议

本协议是由兴业投资(英国)(缩写”HYCM”,简称”兴业投资”)和HY-Partners.com网站即“HY PARTNERS” (缩写“HYP”)共同制定的。 合作伙伴应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要求推广和营销“兴业投资平台”。


1.合作伙伴责任


1.1.平台的推广和营销

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合理的时间、人力和资源完成合作:
(a)兴业投资平台的推广和营销:由HYP自行规定合作范围,并通过电子邮件与合作伙伴沟通关于网盟合作的具体问题。为维护双方利益,合作伙伴需要提供一个网站载体和具体推广计划。
(b)识别兴业投资平台的潜在用户,并积极通过网站推广平台。合作伙伴不得擅自对规定范围外的HYP、HYP相关企业和/或平台在所有区域、地点、范围或管辖区的活动进行市场营销或推广。否则根据条款1.2.1,合作伙伴应承担所有此类活动的成本和费用,其他合作除外。
此处,“相关企业”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被控制,或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一方或任何企业;这里“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有权力指导或改变另一方的管理政策方向,无论是通过股东投票、合同、受托人、执行人或其他等等。

 


1.2. 创意素材


1.2.1 由HYP提供。HYP将为合作伙伴提供适当的相关企业和/或平台的创意素材,或其他营销和/或推广资料的复印件或权限。这些“创意素材”可以在兴业投资网站获取。此类创意素材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


1.2.2 创意素材使用。合作伙伴可以在其网站展示创意素材,但只能以营销和推广HYP、HYP相关企业和平台为目的,且应符合协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如需停止展示创意素材,HYP应给予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如需更改、修改、改编或翻译创意素材,必须提前向HYP提交书面申请、版权或其他所有权通知或指示,包含任何包含或显示创意素材的标识(在下方5.2条款中将提到)。创意素材中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被视为HYP或任何与平台相关的企业的阐述或担保


1.3. 电邮营销限制

除非本协议明确规定,否则合作伙伴不得参与任何有关HYP、HYP相关企业和/或任何平台的电子邮件营销或推广。如果合作伙伴持有“选择加入”电邮地址名单,即名单上的个人或企业已表示选择接受来自合作伙伴的电邮。合作伙伴可以把书面申请发送给HYP,由其发送有关HYP、HYP相关企业和/或平台的邮件给相关的个人或企业。
如果HYP在收到请求信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没有书面回复,那么合作伙伴应向HYP提供一份回应失败的书面通知;如果HYP收到此失败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那么该请求将被视为自动拒绝。

如果HYP通过此类请求,合作伙伴应遵守所有法律、法规、监管和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与电邮营销和“兜售信息”相关的法律。前面大部分没有提到的限制,合作伙伴(a)不应把关于HYP、HYP相关企业和/或平台的电邮发给:(i)没有要求收到此类信息的个人或企业;(ii) 属于“安全名单”或通过“安全名单”服务类型的任何一方;或是(iii) 作为寄给典型的广告网站或“所有链接免费”的网站的确认信或感谢信中的一部分;以及(b)需在HYP、HYP相关企业和/或平台的邮件上下方总是注明“取消订阅”信息。

1.4. 其他禁止的活动

除了上述条款1.3中的限制,合作伙伴不得(a)参与有关HYP、HYP相关企业和/或平台的任何传真、广播或电话营销活动;(b)使用与HYP、HYP相关企业和/或平台有关的“变脸软件”(稍后将会解释)或任何具有掠夺性的广告或营销方法;(c)使用与HYP、HYP相关企业和/或平台有关的任何具有错误性、误导性或蔑视性的陈述或声明;或(d) 参与任何有可能对HYP、HYP相关企业或平台的形象、信用或名声造成负面影响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方法使用网站,或使用任何网站的任何内容;(i)推广有关色情、暴力、种族、性别、信仰、国籍、残疾、性取向或年龄歧视和/或任何违法活动的内容;或(ii)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所有权。

“变脸软件”指的是,使用隐藏在网站上显示的横幅广告,在文字关键字旁边设置按钮,一旦点击此按钮,将打开其他网页,以及其他类似的行为。

1.5. 遵守法律

除了上述条款1.3和条款1.4,合作伙伴应根据最高行业标准行使责任,并遵守所有法律法规。


1.6. 通知义务

合作伙伴应主动通知HYP任何与伙伴有关的注册名单、未来伙伴(在下方条款3.1中提到)或平台将带来的投诉、需求、或债务或第三方对HYP和/或HYP相关企业不满的信息。


2. 活跃注册费。

对于每一个活跃的注册(在此之后有解释),合作伙伴有权利收取活跃注册费(见伙伴协议表格1的“活跃注册费”)。该注册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两周内支付。只要在合理安排下提前通知合作伙伴,HYP保留在任何时间更改活跃注册费和/或支付条款的权利。在此,一个“活跃的注册”指的是(a) 合作伙伴根据HYP客户跟踪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合作伙伴特有的“网关”验证,使用独立的参照页、cookies、属性问题等其他途径;(b)在相关平台注册成功;(c)在相关平台注入适当的资金,并使用相关平台管理系统制定的支付方式;(d)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行政和监管要求。


3. 二级伙伴计划。 第三部分的条款广泛适用于HYP的“二级伙伴计划”。


3.1.潜在伙伴

除了遵守以上的条款1.1外,合作伙伴可能还需要识别HYP其他的营销组织,和/或网站运营商,和/或其他经营者(统称为“潜在伙伴”)。潜在伙伴必须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3.2.有效伙伴费用

针对每位有效伙伴(如下文定义),合作伙伴有权接收表格1中陈述的有效伙伴费用(“有效伙伴费用”)。该有效伙伴费用应在适用月份结束后的两周内付清。只要在合理的安排下提前通知伙伴,HYP保留在任何时间修改有效费用以及支付方式的权利。

此处所指的“有效伙伴”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潜在伙伴:a)根据HYP的跟踪协议惯例决定的伙伴,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伙伴特殊的网关确认,使用独立的参考页面,cookies, 属性问题或其他,b)经过HYP绝对的独立的决定并接受,c)在注册页面进行过“HY伙伴”注册,d)在注册后4周内被HYP,HYP相关企业和/或平台激活。


4. 终止


4.1. 终止。

任何情况下,只要HYP在有效通知合作伙伴后,随时都可以终止本协议。


4.2. 终止结果。

一旦本协议被终止,a)双方应该归还属于对方的所有财产(包括第6部分规定的所有创意素材以及保密信息);b)合作伙伴应该立即终止网站以及其他地方展示的所有创意素材,c)此处赋予合作伙伴的所有权利将被终止;除非,伙伴已经选择加入以“收益分享”为基础的关于活跃注册费用和/或有效伙伴费用赔偿计划。根据本协议条件和条款,合作伙伴可在本协议有效期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得到应有的活跃注册费用和/或有效伙伴费用。


4.3. 幸存条款。条款4.2,4.3,5至10 为本协议终止或过期的幸存条款。


5. 所有权


5.1. HYP的所有权。

所有标识、创意方案、人口统计类以及其他与注册名单、活跃注册名单、潜在伙伴、有效伙伴相关的信息、平台、所有由HYP使用或代表HYP的软件、文件、硬件、设备、模板、工具、程序、方法、网站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类,以及与平台相关的版权、商标、专利、交易机密以及附属的所有权利均为HYP专属享有。除非该所有权并未根据本协议自动授予HYP,否则,在该权利及利益产生之时,合作伙伴已将此权利及利益转让给HYP,HYP在现在及将来都保留诉讼的权利。


5.2. 标识。

本协议期间,HYP在此授予合作伙伴有限的、可撤回的、非专有的,以及不可转让的权利,合作伙伴可以使用该权利展示与平台有关的名字以及商标(总称,“标识”),以便能更好的履行合作伙伴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合作伙伴承认并同意,a) 仅在被允许的情况下使用该标识;b)以合法方式使用该标识,并严格遵守由HYP规定的程序,规范,标准以及其他要求;c)HYP继续保留该标识的所有权;d)本协议没有授予伙伴标识的所有权,合作伙伴对标识的使用必须符合HYP的利益;e)伙伴在现在或将来都不得对标识的合法性产生怀疑,并使用与之相类似或容易混淆的其他标识。


6. 保密原则。

双方承认并同意,与对方业务有关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协议内容,特别是交易信息,技术程序,来源代码,客户名单,潜在客户名单,姓名,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产品设计,销售,成本,以及其他非公开资本类信息,商业计划和市场数据,无论是否被标记为保密或专属,都是保密且专有的信息(“保密信息”)。双方同意仅在必要时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以便能更好的履行义务。双方同意,将采取合理或至少在实质上与之相同的步骤确保该信息的专属保密性,保证其不被复制,泄漏,或在以下情况被使用:a)将信息泄漏给其员工,代理或转包商,让其代为履行协议义务;b)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合法程序,c)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内容:i)属于公共范畴,或在披露之时已经被非披露方所有;ii)由非披露方在未违反该协议规定的情况下独立研发;iii)非披露方在未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通过披露方以外的合法渠道获得。

 


7. 免责声明。

对于所有明示或暗示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某一特定目的的适销性,HYP没有任何保障。在此基础上,HYP进一步声明,对于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代理权,HYP没有责任,即平台不会侵犯或违反任何法律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所有权,包括但不仅限于此范围。合作伙伴应了解并接受平台可能会出现中断或发生错误的情况。


8. 责任范围和赔偿。


8.1. 责任范围。

HYP在此协议框架下,对平台产生的间接性、结果性、典型性、特殊性、偶然性或惩罚性的损失不承担负责,即使HYP被告知可能会产生这些损失。HYP在此协议框架下对伙伴所负的所有责任仅限于,在距离损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的付给伙伴的所有款项。本责任范围适用于事件产生的所有起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违规、责任违约、玩忽职守、严格责任、错误代理以及其他民事侵权行为。


8.2. 赔偿


8.2.1.合作伙伴。若发生以下情况,合作伙伴同意对HYP、HYP相关企业、主管、官员、员工、分包商以及代理(总称“非违约方”)就索赔、要求、债务或责任,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给予赔偿并保证其不受伤害:a)合作伙伴违反本协议框架下的代理权、责任、义务或契约;b)合作伙伴的失职或错误;c)合作伙伴授予客户、潜在伙伴或任何第三方与HYP,HYP相关企业以及平台有关的责任、条件、代理权或担保。

8.2.2. 通知。非违约方在提出索赔时,应该以书面通知告知伙伴,并确保赔偿内容属于上述条款所述范围内。非违约方可以选择自行付费提出辩护,合作伙伴应控制与解决有关旨在约束非违约方解决方案的辩诉和协商的赔偿事宜。若未得到非违约方的书面同意则不被视为最终结果,属于不合理范围。


9. 非专有赔偿。

若发生以下情况:a)伙伴向该范围外的个人或企业营销或推广HYP,HYP相关企业或平台,b)以上条款1.2.2, 1.3, 1.4, 1.5, 5 和/或 6被违反或有被违反的倾向,以及其他在适用法律和本协议框架下的HYP相关权利受到侵犯。
HYP有权做出如下行动i)在显示遭受损失或无需缴纳保释金的情况下立即禁止所有活动,ii)立即终止本协议以及有合作伙伴参与的活动,iii)立即收回付给合作伙伴的资金,iv)由HYP引起的损失、损害或责任,费用赔偿依照本协议第8条规定执行。


10.总则


10.1. 不可抗力。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方的行为因洪水、暴乱、火灾、司法或政府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禁止该行为发生的任何法律法规或禁令,和/或政府拒绝就本协议中的行为的实施颁布许可证),劳动力纠纷或其他对方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行为被禁止,阻碍或延迟。责任方应被免除由该行为禁止,阻碍或延迟带来的责任。不管是否包含有任何矛盾之处,一旦条件可行,该方同时应该努力重新开始实施该行为,以减少由于不履行责任带来的损失。


10.2. 独立的合同方。合同双方均为独立合同方。任何一方都不是对方的代理,代表或相关企业。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权力或被授权为另一方订立协议,代表另一方,承担另一方的任何义务或法律责任,或者约束另一方。该协议不因双方建立协会,代理机构,合资企业或发展合伙人而被中断,也不得把因此种关系而产生的责任强加给对方。


10.3. 通告。在本协议中,所有以书面形式出具的通知,批准,要求,授权,指示或其他交流方式(a)在递送之日以私人或邮件形式递送对方;(b)在得到递送的带有书面确认收据的存款2个工作日后;或(c) 以挂号信形式寄送,并要求出具回复单据,已经预付邮资的,并要求将之寄送至注册页面显示的对方地址的存款5个工作日后,将被认为是已经表述清楚所有意图。


10.4. 不弃权。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执行由本协议条款中各自规定的行为或者行使权利,不应该视为放弃其享有的权利。相反,任何一方协议条款都保持完全有效。 每次弃权都应该以弃权方书面签署的文件形式提出。


10.5. 完整协议。

本协议是一份完整的协议,并取代任何一方之前的在本协议所议事项制定的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双方都不受本完整协议以外条款的约束(无论其是否会从本质上变更本协议),本协议可以由另一方以信件或其他文件提出,除非缔约方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供。


10.6. 修改。除非以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形式提出,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都无效。


10.7. 转让。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及规定都具有约束力,并完全符合缔约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受让人及法定代表的利益。若没有HY伙伴的书面同意,合作伙伴没有权利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或其享有的任何权利以及应付的责任。


10.8. 可适用的相关法律。本协议应依照英国法律进行管理、解释和执行。双方一致同意有关本协议的任何法律行为、诉讼、争议或索赔只能在英国法院上诉,而且对本协议的执行,各缔约方只能提交给英国法院的专管机构,并放弃任何可能对地点不满意的意见。

各方因此承认和同意有关活跃注册费用或有效伙伴费用的条款。合作伙伴可以选择“固定付费”或者“收益分享”的方式获取佣金。如果选择“收益分享”的方式获取佣金,有关活跃注册费用或有效加盟费用就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即该伙伴的活跃注册和/或有效伙伴交易活动的收益为“负”。在未来几个月,任何这种“负费用”应该用来防止活跃注册费用或者有效伙伴费用,直到这种“负费用”完全得到应用。

在“我同意”选择框里做标记,表示合作伙伴完全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亲爱的合作伙伴:
在您按下提交键之前,还有最后一个重要问题需要确认。严格的法律规定以及我们政策的目的在于防止互联网和其他营销渠道中的不正当行为。

我们承诺尽最大努力向客户和网站访问者提供最优质服务,加强平台透明化。尊重客户以及他们的隐私。兴业投资期待您的加盟,一同创造共赢。

 

我们衷心感谢您确认以下信息:

1. 我知道在美国加盟还仅限于互联网加盟。任何非互联网渠道(无论个人或其他)的广告营销在美国都是严格禁止的。这种没有获得授权的活动包括营销代理或者离线伙伴。
2. 我不会使用兴业投资的任何宣传资料,除了已经得到批准的和在该网站的创意库中可获取的资料。
3. 若没有征得兴业投资书面同意,我不会对外发送任何兴业投资信息。
4. 我知道在资本市场中只想牟利而没有同样公平的亏损是被严格禁止的。

5. 我知道,一旦违反条款、协议和其它相关规定,兴业投资或HY-Partners.com可能向我寻求赔偿,同时有可能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请确认并了解,资本市场中的任何推广材料都必须附有足够的风险提示。我知道资本市场交易风险大,可能导致巨大亏损,因此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参与。